我司提供所有系列包裝印刷機械給廣大的客戶,現我司包裝機械的客戶遍布國內各省,近期一些知名廠家的商品的假貨充斥著市場,而仿真度高的外包裝成為廣大群眾受騙的一個原因,因此我司在此提供部分關于包裝印刷制品方面的法律知識以供警示。其中相關的印刷機械方面的知識一共有5條,在中國人民共和國包裝法第四章:
第三十條包裝印刷企業不得印制假冒或者偽造他人的商標標識和商品包裝裝潢印刷品,不得印制可能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的虛假廣告、說明等宣傳品。
第三十一條承接以介紹產品為內容的廣告宣傳品印制的,印刷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驗證包裝裝潢印刷品管理部門核發的準印證,并驗證委托印刷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廣告經營資格證明。
第三十二條承接商標標識印制的,按照國家有關商標印制管理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承接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制的,印刷企業應當將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廢品和印版、紙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單位,不得擅自留存。
第三十四條承接境外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制的,必須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包裝裝潢印刷品管理部門審核;印制的包裝裝潢印刷品必須全部運輸出境,不得在境內銷售。